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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官网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小编 点击: 发布时间:2024-04-25 20:06:38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以现金5,400.00万元对江苏哈工海渡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海渡”)进行增资。哈工海渡第一大股东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向并购基金承诺,哈工海渡应实现2018至2020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合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6,000,000.00元,即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未能实现,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应在2020年度结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就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并购基金进行补偿。如哈工海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并购基金有权要求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哈工海渡股权。该等回购系并购基金的一项选择权。经审计后,哈工海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截至报告日,公司仍在推进哈工海渡的股权处置事项,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期限、增加承诺业绩、回购、差额补足等措施,尽最大努力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参投的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与南京哈工企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企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购基金将其持有的江苏哈工海渡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海渡”)6.80%的股权以18,360,000.00元转让给哈工企赋。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公司参投并购基金拟转让其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关于公司参投并购基金拟转让其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10,800万元对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特种”)进行增资。哈工特种股东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并购基金承诺,哈工特种应实现2018至2020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合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5,000,000.00元,即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未能实现,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在2020年度结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就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并购基金进行补偿。如哈工特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并购基金有权要求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哈工特种股权。该等回购系并购基金的一项选择权。经审计后,哈工特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在推进哈工特种的股权处置事项,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期限、增加承诺业绩、回购、差额补足等措施,尽最大努力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投并购基金拟参与竞标投资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参与投资的并购基金参与竞标投资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药机”或“目标公司”),以现金3,600.00万元对哈工药机增资。哈工药机第一大股东哈尔滨工大智慧工厂有限公司向并购基金承诺,哈工药机应实现2018至2020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合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0,000,000.00元,即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未能实现,哈尔滨工大智慧工厂有限公司应在2020年度结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就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并购基金进行补偿。如哈工药机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并购基金有权要求哈尔滨工大智慧工厂有限公司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哈工药机股权。该等回购系并购基金的一项选择权。由于新冠疫情的爆发,对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较大的冲击与影响,哈工药机的日常生产经营也因此受到了影响。经审计后,哈工药机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目前全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哈工药机生产经营陆续恢复。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为了促进哈工药机的持续健康运营,各方一致同意对业绩承诺进行延期。公司参与投资的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哈尔滨工大智慧工厂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日签署《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本次业绩承诺期限延长一年至2021年,同时将延长后的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由3,000万元调增至3,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至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09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044),于2021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8)。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持有参股公司设序科技15.75%股权,为进一步推进设序科技做大做强,公司放弃同比例增资权,并转让公司持有的设序科技全部的股权,交易价格合计2,488.4996万元人民币。本次设序科技部分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设序科技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2021年6月17日、2021年7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权及转让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权及转让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为提高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对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拟终止全资子公司天津哈工福臻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哈工”)目前实施的“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制造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以及哈工智能实施的“偿还银行借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48,858.969043万元(最终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利息之和为准)变更使用用途,拟将27,518.237615万元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由哈工智能实施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机民科”)70%的股权;拟将21,340.731428万元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结余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快速进入市场前景广阔和具有一定准入壁垒的军用光电产品、军用非标准仪器设备、航空器材等军用产品领域和军工行业,并充分发挥公司在高端智能制造的累积优势,强化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赋能军工制造,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现金收购刘延中持有的江机民科67.9626%股权,吴宇英持有的江机民科1.4348%股权,李博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丁海英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杜研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根据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江机民科(模拟剥离江机民科全资子公司吉林市双林射孔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120,088.00万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购买江机民科7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4,000.00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定价基础,并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1-080)。

  2020年6月4日,法院作出(2020)冀053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开元体育,裁定受理领途汽车有限公司重整,并作出(2020)冀0534破1号《决定书》,指定河北博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领途公司管理人。公司子公司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已申报普通债权金额27,595,590.90元。根据(2020)博重管字第11-80号,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再次表决通过了《领途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调整为按照30.76%的比例进行清偿。截至报告日,破产程序正在进行中。根据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与洪金祥、洪群妹、吴淳、周昊、刘芳、朱宇、海宁瑞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诉讼补偿协议,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诉讼事项可能导致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损失的,洪金祥、洪群妹、吴淳、周昊、刘芳、朱宇、海宁瑞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按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对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进行补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60万/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险期限为12个月(后续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被保险人范围、赔偿限额、保费等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当期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2021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2021年8月30日上午10:00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线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111)刊载于2021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其中《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载在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2开元体育、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组织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允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112)。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为线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798.0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2021年8月30日上午11:00在上海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奚海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21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其中《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111)同步刊载在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112)。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798.0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798.0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上述应收账款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1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2,798.09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631.93万元,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21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798.09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少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4.17万元,相应减少2021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64.1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规避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开元体育。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品牌形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启用新的电子信箱,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除以上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逐步解决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目前注册地、经营地、办公地不一致的问题,近日,公司与浙江省义乌市国资委下属单位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迁址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公司计划将注册地址变更至浙江省义乌市。对于公司本次迁址事项,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将给予公司协助和支持。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在迁址(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及税务变更、营业执照工商等事项。

  本次迁址完成后,完成了解决公司注册地、经营地、办公地不一致的问题的第一步,有利于公司建设区域内的产业集群,加强产业与管理的协同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本次注册地址变更事项尚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是否 能顺利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关主管部门是否同意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77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613,23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829,953.8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0,625,310.34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10,023,877.6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80,204,643.50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7月27日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90,000.00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2,915,094.3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114,643.5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677,890,981.8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0,664,539.52元,2021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1,595,254.58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9,262,575.17元(不包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主要为: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元;2、汽车车身智能连接制造系统产能建设项目已经投入32,250,666.78元;3、轻量化材料连接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投入12,416,685.72元;4、偿还银行借款49,592,411.60元;5、补充流动资金98,000,000元;6、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合计4,409,268.52元;7、手续费需要扣除 1,542.75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城街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20年9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哈工福臻机器人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20年9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哈工福臻机器人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城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公司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2020年7月29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283.6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0]01485号)。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年8月21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8月21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结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终止由全资子公司天津哈工福臻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哈工”)目前实施的“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制造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以及由哈工智能实施的“偿还银行借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488,589,690.43元(最终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利息之和为准)变更使用用途,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由哈工智能实施“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以及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0万元。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半年度本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半年度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开元官网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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