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 开元
手机: 13862166392
电话: 0512-69211699
邮箱: kaiyuan@qq.com
地址: 开元体育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
开元体育官网入口荆门市人民政府
五金为深入贯彻《荆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荆发〔2022〕3号)、《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荆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政府与检察院工作协同,深化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研究,决定建立荆门市常态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法治思想,聚焦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和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保障荆门经济社会发展,构建高效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实现依法行政和能动司法相互促进、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良性互动。
成立荆门市常态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府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市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市检察院及市政府组成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府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由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等工作。
(一)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行刑衔接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运用行刑衔接平台,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行政机关要及时在“两法衔接平台”录入行政处罚信息,压实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信息收集、上传、分析和应用的主体责任,实现行政执法关键节点全过程监督。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检察机关要依法监督。落实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制度。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行政机关要积极支持配合。
(二)健全公共利益协同保护机制。强化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公益诉讼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工作会商、情况通报、联合调研、配合取证、联合督办、专业支持、结果反馈等机制。行政机关要认真评估日常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可能涉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且属于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的,应及时移交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处理。检察机关要严格贯彻落实公益诉讼办案规则要求,全面规范立案、调查核实、磋商结案、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办案流程,持续推进办案规范化建设。行政机关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检察建议的落实和反馈工作。
(三)健全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保障协作机制。健全完善市级层面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加紧出台保障协作办法。检察机关可邀请相关行政机关派员参与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进行合规考察。对经考察后,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企业,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并跟进落实。
(四)健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机制。规范羁押强制措施适用,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实质化、长效化运行,探索搭建公检法司“一站式”简案快办工作平台。建立健全不起诉非刑罚处罚机制,运用法定非刑罚处罚方式同时,开展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试点等探索。
(五)健全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机制。检察机关要加强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核实,推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检察机关依法查询、调取、复制相关卷宗和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案外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采取勘验物证、现场和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措施开展调查核实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核实的,检察机关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必要时可以报告市委和市会,向市人民政府通报;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依照规定移送有关机关依纪依法处理。
(六)健全大数据战略互通融合机制。推进行政机关执法数据、社会公共数据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数据相衔接,积极扩大数据共享种类,打破数据壁垒,提升共享质量,以数据汇聚融合常态化夯实数字检察和数字政府建设基础。建立并逐步健全完善数据交换共享标准和工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会签文件等方式,将数据汇聚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深化数据应用,强化数字赋能,利用大数据合力解决一批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1.捍卫。践行总体观,依法打击危害违法犯罪。筑牢网络安全屏障,在整治电信网络、提升互联网监管执法能力方面加强合作。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合力加大洗钱犯罪专项打击力度。
2.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从严惩治侵犯人身权、财产权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串通投标、非法经营、合同、商业贿赂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和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力量联合、风险联控,强化危害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3.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针对社会治安领域新情况、新风险开元体育官网入口,在惩治多发性犯罪、涉众型犯罪、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等领域深化合作。加大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力度,凝聚监管合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4.服务保障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我市新能源电池、汽车智能装备、循环经济、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积极落实服务保障荆门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工作举措,完善司法办案中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加强刑事侦查、审判活动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的监督,依法审慎办理涉新兴产业企业案件。
5.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协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推动构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大格局。依托“河长(湖长、林长) 检察长”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处理、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探索检察公益诉讼赔偿金账户和管理模式,共同落实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机制,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环保督察、监察、审计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尽快建立重要诉前检察建议向被建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等抄报制度。
6.服务保障改革创新。严格掌握法律政策界限,针对产业功能区、工业园区等市场要素聚集地,落实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举措,共同推动更高层次改革和更高水平开放。依法惩处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科技创新的民事、行政和执行监督申请优先办理。
7.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管理秩序和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对适用轻罪免责免罚等政策后,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畅通案件移送渠道,做到依法惩处、依法保护。
8.共同营造宽容发展环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司法办案中综合考虑涉案企业基本情况、涉案原因、悔罪表现。检察机关应当认真评估逮捕、起诉、不起诉等决定对企业经营、员工权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必要时邀请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参与研究论证,做实对企业的平等法律保护。认真贯彻《社区矫》有关规定,共同推进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简化审批程序和方式,保障企业正常运转。
9.深入开展企业合规管理。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适用不捕、不诉、认罪认罚从宽等措施的涉案企业及其责任人,要求其承诺并践行可管控的整改措施,由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共同开展监督管理,督促整改落实,达到合规经营。
10.推进依法行政。探索实践“依法行政+检察监督”社会治理新模式。检察机关要加强行政违法监督,建立类案分析监督机制,对行政执法违法风险点进行提示预警。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并将其纳入法治荆门建设考核。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力度,对监督中发现的党员涉嫌违纪或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线索,依法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加强法治督察、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衔接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11.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治化,推动12345热线检察服务中心数据共享,完善接诉即办、矛盾纠纷非诉化解机制,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处理答复及时。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涉法涉诉重复信访。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与人民调解矛盾纠纷调处的相互衔接协作,最大限度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开元体育官网入口。
12.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源头预防和前端治理,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综治”工作格局。善于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13.推进民生公益保护。在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联动,共同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杜绝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和有案不移等现象。发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开展公益诉讼。
14.推进普惠民生工程。用足民事、行政、刑事和社会信用惩戒等手段,妥善处理用工纠纷,从严惩处恶意欠薪。持续开展整治欠薪专项活动,长效服务保障农民工讨薪。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形成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合力。
15.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持续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督促相关单位、人员积极履行报告义务。落实入职查询制度,督促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执行从业禁止规定。着力加强“荆萌”“莫愁”等本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创建,深入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工作,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常态化“府检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检察院作为召集人,“府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会议通知安排相关负责同志参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参会单位原则上为“府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要时可结合实际邀请其他单位参会。
(二)加强常态化沟通协调。对于联席会议明确或会商确定的相关工作、重大案件处理和重大紧急事项,市政府和市检察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通报会、协调会、座谈会、研判会等形式,通报情况,会商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的方式和路径。
(三)清单化闭环式督促落实。每年确定不同专题,制定“府检联动”工作要点,细化工作安排和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清单化、闭环式工作落实机制。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府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各成员单位执行联席会议决议或纪要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2024年“府检联动”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28号)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府检联动”机制优势,为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提供机制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细化涉企法治服务保障措施。加强对涉企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信息互通、力量联合,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继续开展涉民企案件挂案清理和立案监督活动,及时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问题,坚决惩治侵犯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二、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健全完善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管理机制,加紧出台保障协作办法,为企业合规提供制度保障。(责任单位:市检察院)
三、建立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依法行使经营权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社区矫》有关规定,规范实施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审批管理工作,依法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行使企业经营权和管理权,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四、建立行刑衔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构建市级行刑衔接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清单,细化行刑衔接相关制度。(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五、推进行刑衔接共享平台建设使用和数据共享。通过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和检察监督数据共建、共享、共商,推动数字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开元体育官网入口、市政数局)
六、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落实全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会精神,着力破解影响与制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高效运行的难点堵点问题。(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七、健全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制定线索移送工作规程或指引,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为开展公益诉讼配置或者开放行政执法查询权限。行政机关认真评估日常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可能涉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且属于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的,及时移交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处理。(责任单位:“府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八、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规范落实社会调查、心理测评、法律援助等特殊司法保护要求。开展强制报告“每案必查”情况抽查,做实反向审视,对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监督追责。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及执行从业禁止规定。(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
九、加强行政违法监督。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行政违法线索发现和移送工作机制,定期商讨有关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交流,通过走访座谈、执法数据调取、重点案件调阅等,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责任单位:“府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规范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答复工作。依法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杜绝“告官不见官”现象,加大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行政复议听证工作通报、督察、约谈、考核等工作力度,确保出庭应诉率100%,构建行政机关和利害关系人平等交流沟通的法治平台。(责任单位:“府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一、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正确处理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与运用其他措施促进争议化解的关系,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主动同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搭建行政案件信息共享平台,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深做实“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检察机关积极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对农村地区重点人群的救助。(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政数局、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二、加强依法行政共性问题研究。加强调查核实,针对房屋征收、土地执法、环境保护等行政执法矛盾集中领域,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联合开展专题调研,找准问题症结,推动源头治理。共同组织学习行政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相关工作指引等,通过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方式,有效规范和引领行政执法工作,努力通过前端治理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责任单位:“府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三、组织开展同堂培训。以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应诉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检察官、政府法律顾问等为重点,互派人员参加岗位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全年至少开展2次同堂培训活动。(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开元体育官网入口荆门市人民政府